近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《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(2022—2025年)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:
1.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。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,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,加快形成煤、油、气、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、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。加快海上风电开发,重点推进福州、宁德、平潭、漳州、莆田等地区项目建设,稳妥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开发,“十四五”期间增加装机400万千瓦。稳步推进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 试点。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推进“华龙一号”机组示范应用。促进抽水蓄能发展,推进省内相关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前期、加快开工。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发展,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。
2. 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 。深入推进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,加快推进高效太阳电池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,推动产业集群链式布局、协同发展,着力构建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体系。加快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,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、施工、运维等产业链。完善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基地布局,推进异质结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 光伏电池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,做优做强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。加快制氢产业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储氢、运氢、加氢、氢燃料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建设。积极发展新能源工程机械。